“质测即藏通几”不能以“体在用中”[105]或“一在二中”的方式来理解。我们说“於穆不已”之“通几”或“贯几”(即本心)是“一”、是“体”,则可,说“心外无物”之万物(包括人事)是“二”、是“用”亦可;但如果说以本心为体的万物或“二”是“质测”的对象则不可。“体在用中”、“一在二中”几乎是方以智之前所有儒者都不反对的说法,如朱子说:“夫太极之所以为太极,却不离乎两仪、四象、八卦;如‘一阴一阳之谓道’,指一阴一阳为道则不可,而道则不离乎阴阳也。”[106]程明道说:“观鸡刍,此可观仁。”[107]王阳明说:“洒扫应对就是一件物,童子良知只到此,便教去洒扫应对,就是致他这一点良知了。”[108]这些都是“体在用中”义,然上述诸儒所言“物”皆与“我”无对,皆为“质测”对象。主张“打通内外,不作两橛”[109]的方以智更是明显地反对心物之截然二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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