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当指出,自从“社区”一词产生以来,它所指的“基于地理区位的精神共同体”与社会事实(有人居住的地理区位)之间就已然存在错位。随着中国社会转型,打破了传统的精神共同体与地域共同体合一的传统格局,“社区”和“共同体”两种译名之间的裂隙日益扩大。“社区”是指共同拥有一个确定的物质空间或地理区域的群体即社区,如邻里、城市、村庄等,“共同体”则指具有共同特质、归属感,或者维持着形成社会实体的社会联系和社会互动的群体,如种族共同体、宗教共同体、学术或专业共同体。这实际上是基于地缘的与基于情感、认同的区分。
三、共同体概念的瓦解和重构
20世纪90年代,随着全球化扩张和现代科技、交通的进步,涌现出的虚拟社区等趋向似乎又回归了无地域指向的“共同体”概念,并突破了血缘、地域等原始意义的局限。①前文提到的“关系共同体”强调的就是,其本身是一个开放的系统,而根本上就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。②同时,功能型共同体逐渐兴起并进入人们的视野。功能型共同体主要强调一种内生于成员需求和利益的社会关系类型,最大限度地获益是个体得以团结的主要因素,互惠共存是这一行动体中利益不同的双方(或多方)结合在一起的动力所在。①从功能层面看,共同体发挥着安全保护、秩序建构、利益协调等作用,促进群体和个体的发展。有学者指出,社会生活共同体应具有经济性、社会化、心理支持与影响、社会控制和社会参与等多种功能。②